泛会所”逐渐取代会所

2020/5/15 9:08:08
599

 曾几何时,自带会所是中高端小区的“标配”,不但提升业主的居住品质,也是促进房屋销售的一张王牌。但在实际生活中,围绕小区会所产生的纠纷也数不胜数。究其原因,是因为《物权法》里对于小区会所的权属并没有明确规定。

  在这些年全国各地发生的多起关于小区会所的相关诉讼案例中,对于小区会所的权属判断,主要是按照当初的规划情况来处理。

  1.会所中某些房屋如属于国家规定的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配套公共设施,则该部分房屋产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比如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

  2.有合法规划、但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如约定会所整体或其中的某些房屋产权归属的,按约定执行;

  3.有合法规划、没有规定也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会所的成本实际列入了商品房建造成本,构成商品房对外销售价格的组成部分,则归业主所有;反之,基于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会所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因此,购房者在买房前,最好要了解清楚小区会所在规划审批时的实际用途以及权属。

  事实上,随着近年来开发商在拿地阶段成本高企,而销售阶段又存在限价的现状下,利润空间有限,开发商自持会所产权提供增值服务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目前,杭州很多高端楼盘都流行利用架空层做“泛会所”,或者利用没有产权的地下空间做下沉式会所。

编辑者:canfcw.com

更多资讯请访问千岛湖房产网www.canfc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