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统统“地随房走”

2021/4/6 1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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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们国家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超过了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也在45%左右,并且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又缩小了2%左右。而在2000年时,我们国家的城镇化率只有36.2%,可以看出,在过去20多年里,不仅仅是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还有很多人们落户到了城市,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人。


但是随着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中工作生活,也就造成了农村大量宅基地荒废无人居住,甚至在一些人口流失严重的农村,房产更是出现了“十室九空”的现象,这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


为了提高农村宅基地和土地利用率和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2013年高层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在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在2020年5月1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通知中不仅明确指出了一系列关于宅基地和集体用地确权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还明确指出要加快确权工作,要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


当然,根据“地方一体”的原则,以后只有确权过的房产房子才能继承给子女,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规定,以下4类房子就不进行确权:1、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子;2、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宅基地建设的房子;3、违反了生态保护红线建设的房子;4、小产权房,也就是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


最后,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完美收官,以后农村的房子、宅基地和土地管理也会越来越规范,这不仅有利于农村的管理和发展,对于农民来说也是非常好的消息,以后大家的房子和土地也都有了产权证,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者:canfc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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